《食品安全導刊》刊號:CN11-5478/R 國際: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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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童食品”尚無食品標準 什么零食不宜多吃

2015-05-20 15:19:34 來源: 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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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一些食品生產廠家為吸引眼球打出“兒童食品”或標注“兒童”字樣,但中消協(xié)昨天指出,目前我國尚無有關“兒童食品”的概念和相關食品標準。中消協(xié)明確指出,一些“高糖、高熱、高鈉”或含有一些調味料、添加劑等的休閑類食品,并不適合作為孩子的零食長期大量食用。

  中消協(xié)表示,由于食品安全問題近年來備受關注,安全、營養(yǎng)均衡的兒童食品成為更多父母的追求。但在我國,目前除三周歲以下嬰幼兒必需食品外,尚無有關“兒童食品”的概念和相關食品標準。即使明確標注“兒童”字樣或印有兒童頭像(卡通)的食品,也只能按普通食品標準進行管理。中消協(xié)還指出,當前一些“高糖、高熱、高鈉”或含有一些調味料、添加劑等的休閑類食品并不適合作為孩子的零食長期大量食用。

  中消協(xié)表示,食品生產經營企業(yè)應當在產品外包裝或說明中全成分標注配料表,明確標注食品營養(yǎng)成分和能量值等情況。如果生產的食品主要針對兒童,建議要通過標簽說明如實反映食品狀況,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使用情況、營養(yǎng)成分表、能量值、致敏物質提醒,最好按每公斤體重標注每天推薦食用限量,充分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讓孩子享受安全健康美味食品。

  中消協(xié)呼吁政府有關部門,要針對有關兒童食品制定和實施嚴格的法律規(guī)定和標準規(guī)范,引導和鼓勵行業(yè)企業(yè)生產和研發(fā)更多適合兒童食用的安全、營養(yǎng)均衡的食品。而學校和家長,應教育孩子掌握必要的安全、健康飲食知識,購買食品前仔細查看食品包裝說明,引導他們遠離“三無”食品和“山寨”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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