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導刊》刊號:CN11-5478/R 國際: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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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州江都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城南分局多措并舉推進“長江禁漁”工作

2021-05-15 10:46:48 來源: 食安中國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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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導刊揚州訊(通訊員 李姜寅 本刊記者 崔愛霞)為全面推進《揚州市長江“十年禁漁”監(jiān)管執(zhí)法百日攻堅行動實施方案》,江都區(qū)市場監(jiān)管局城南分局加大對轄區(qū)重點經營場所“長江禁漁、保護生態(tài)”的檢查力度和法治宣傳力度,多措并舉推進“長江禁漁”工作。

強化宣傳,營造氛圍

在轄區(qū)內各農貿市場、主干道、大型餐飲店等重點場所電子屏上播放“保護長江生態(tài),不售不食江鮮湖鮮!”宣傳語,同時排查購進、銷售魚鮮的商家,上門宣講“十年禁漁”政策的重要意義并張貼“禁漁”宣傳標貼,在轄區(qū)內營造“禁漁”濃厚氛圍,增強保護長江生態(tài)的意識。

堅持問題導向,加強監(jiān)督檢查

加大督查檢查和執(zhí)法力度,重點對“買、賣、食”三個環(huán)節(jié)開展地毯式排查。重點查看招牌、菜單、名片等是否含有“江鮮”“江魚”“野魚”等禁用內容,檢查水產品經營者是否嚴格落實進貨查驗記錄要求,采購的水產品特別是捕撈水產品是否具有合法來源憑證等文件,堅決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違法行為,確保轄區(qū)內無野生魚交易、餐館無野生魚招牌、餐桌無野生魚菜品目標。

明確主體責任,確保工作成效

與轄區(qū)內農貿市場簽訂《農貿市場禁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責任書》,與食品經營戶逐一簽訂《禁售江(湖)鮮承諾書》,以此落實主體責任,確保“長江禁漁”工作的持續(xù)推進。

截至日前,城南分局已出動執(zhí)法人員30人次,發(fā)放、張貼宣傳畫冊200余份,使用滾動電子屏12個,檢查農貿市場10家次、超市8家次、餐飲單位60余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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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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