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喜劣質(zhì)肉民事賠償責任研討會在北京舉行
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座談會暨第四次3.15打假論壇—福喜劣質(zhì)肉民事賠償責任研討會在北京舉行
7月27日,中國消費者權(quán)益保護法學研究會聯(lián)合中國衛(wèi)生法學會、中國管理科學院地方政府管理研究所召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座談會暨第四次3.15打假論壇—福喜劣質(zhì)肉民事賠償責任研討會,專家學者及打假人李偉民、范菊峰、秦麟征、陶曉林、謝錦榮、扈紀華、孫穎、高以道、計紅軍、邢志紅、揚智勇、薛桂方做了發(fā)言,會長河山首先介紹了會議宗旨并在會議最后做了總結(jié)。主辦方會員、民主與法制時報等媒體記者50余人參加了會議。
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為了配合食品安全法的修訂,與會人員圍繞《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就食品經(jīng)營者的民事行政刑事責任等相關問題進行了深入研討,提出修改建議。中國消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李偉民等專家提出,應當加大處罰力度,使食品經(jīng)營者造假不敢。在民事責任方面,一些專家指出,草案的規(guī)定與消法有抵觸。草案第一百三十八條的“明知”屬歸責原則錯誤,將消法的結(jié)果責任改成了過錯原則。該條還寫成造成損失方可再懲罰性賠償,建議區(qū)別情況,對于不安全食品,消費者買了沒吃的,賠食品價款的10倍;吃了僅有隱形損害的,賠10至100倍的價款;吃了造成明顯損害的,賠損失的3倍。還應規(guī)定偽劣食品的銷售者與生產(chǎn)者負連帶責任。會后,主辦方將匯總的意見報全國人大有關部門。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與會者對上海福喜食品有限公司長期將過期肉、變質(zhì)肉供應肯得基、麥當勞、必勝客等洋快餐,坑害中國消費者一事表示憤慨。這些洋快餐在國外都被看作垃圾食品,而在中國卻橫行霸道,特別是受孩子們的青睞。與會人員一致認為應當懲罰福喜,也讓中國消費者遠離洋快餐。對于福喜的民事賠償責任,與會專家認為不是“沒戲”,受害消費者可以自行向福喜和洋快餐店索賠,消費者協(xié)會更應當站出來提起公益訴訟。全國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原巡視員扈紀華等人還強調(diào),消法賦予消費者協(xié)會享有公益訴訟權(quán),這一權(quán)利也要受到社會監(jiān)督,當日三方主辦的會議提議消費者協(xié)會在行政機關查清事實基礎上應當對福喜案提起公益訴訟,使廣大受害消費者獲得民事賠償,如果消費者協(xié)會不作為,應當向廣大消費者說明理由。
相關閱讀
- (2014-06-16)北京接待外國元首每日伙食費不超600元
- (2014-06-16)北京:儲備蔬菜保障市場供應
- (2014-08-05)北京通報了百條藥品保健品違法廣告
- (2014-08-29)食品安全檢測設備展在北京舉辦
- (2014-08-30)北京兩KFC餐廚垃圾流入養(yǎng)豬場 經(jīng)查屬實
參與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