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導刊》刊號:CN11-5478/R 國際:ISSN1674-0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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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錯國標、官司纏身,江西上饒縣營養(yǎng)餐采購項目招投標疑失職

2018-09-05 00:10:23 來源: 中國江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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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西上饒縣被納入營養(yǎng)改善計劃國家試點范圍,可直至今日,該縣營養(yǎng)餐配送項目歷經三次招標,依然遭到諸多質疑。而事實上,該項目招標中標結果兩次被撤銷,要么招標文件錯用國家標準,要么招標流程不符合規(guī)范,甚至引發(fā)兩場官司。這個涉及上饒縣28所中心小學5萬余名學生的“課間餐”采購配送項目,在招標過程中屢屢發(fā)生問題,個別荒唐的現象更是令人咋舌。這背后又隱藏著怎樣的糾葛?近日,記者實地進行了調查。

上饒縣財政局就鴨腿標準適用錯誤的處理決定

亂象:

“鴨腿”標準竟寫成“機床”標準

2016年12月29日,針對2017年春季學期-2018年春季學期的學生營養(yǎng)餐供應進行第二次招投標。此次上饒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作為代理公司發(fā)布了招標文件。在招標文件中“食品主要技術指標和要求”一項,對于“鴨腿”注明:要符合GB/T23568《國家標準》。

然而,本計劃參與競標的贛州一米陽光商貿有限公司下載招標文件后發(fā)現,上述文件提出的《國家標準》非食品標準,而是國家工業(yè)機床標準。因此,該公司放棄了投標,就此多次進行投訴和舉報。

2017年1月23日,該項目在質疑聲中卻如期開標。4家企業(yè)參與了該項目開標,這次,上饒市元典貿易有限公司中標。

一直到當年的2月3日,上饒縣教體局對舉報信回復稱“屬于筆誤”,但其認為,“這不影響投標人編制投標文件,也不會對投標結果造成影響。”而在2017年3月10日,上饒縣財政局公布問題處理決定書,給出了與上饒縣教體局完全不一樣的處理結果:做無效標處理,責令上饒縣教體局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一次招標引發(fā)兩場“官司”

然而,上饒元典貿易有限公司對此處理決定書不服并提起上訴,詭異的是,法院判決上饒縣財政局撤銷該處理決定,而上饒縣財政局表示“尊重判決”。

記者還了解到,在這次采購活動中,甚至發(fā)生了代理機構扣押投標單位保證金拒不退還的情況。

贛州市南康區(qū)旺華食品貿易有限公司作為投標人之一,在開標前,按規(guī)定向代理公司上饒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指定的賬戶匯款120萬元作為保證金,但在投標結束后,代理機構拒不退還保證金。此后,旺華食品迫于無奈向法院提起訴訟,先后經過一審判決、二審判決。“直到去年12月底,過去近一年之久,公司的保證金才拿回來。”旺華食品一名負責人介紹。

招標流程屢遭投訴

而在第一次和第三次招標中,該項目因招標程序問題引發(fā)投訴和舉報。

時間回到2016年11月,上饒縣啟動了農村義務教育營養(yǎng)改善計劃試點工作,針對2016年秋季學期最后一個月(12月15日-1月14日)的營養(yǎng)餐配送進行招標,這是第一次招標。

當年12月1日,共有5家企業(yè)參與投標。江西好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中標,但是,上饒市元典貿易有限公司當場表示抗議,稱評委沒有翻閱其標書原件。

根據材料顯示,12月2日,元典貿易公司向上饒縣采購中心提交了質疑函并進行投訴。四天后,即12月6日,上饒縣財政局就公布了投訴處理結果:認定“本項目采購未進行磋商且存在評分錯誤”、“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而在2018年8月份開展的第三次招標中,也因為程序問題被投訴。

“我們因為疏忽,標書上對投標函和產品明細表兩處價格漏填了,而采購單位未經專家評標程序,就現場給打出0分,這不符合程序。”談及這一次的招投標,江西好記餐飲管理有限公司負責人汪女士極為氣憤。汪女士還介紹,在好記餐飲公司還在對招標問題提起質疑投訴的階段,預中標單位上饒元典簽貿易公司就拿到了采購配送合同。目前,該公司仍就此事向相關部門投訴。

進展:第三次招標確有“瑕疵”

兩年內,三次招標,卻在每一次招標過程中,因程序或標書問題引發(fā)投訴和舉報,甚至多起官司“纏身”。本來應是嚴格的招投標,為何亂象叢生?數萬學生的用餐安全問題如何保障?

8月31日,記者前往上饒縣教體局試圖采訪該局營養(yǎng)辦張軍年主任。因外出他在電話中對記者表示:“此次招標絕對公平公正。”對于前兩次招投標活動發(fā)生的問題,該局相關人士稱,“以前負責招投標的退休了。”

隨后,記者來到上饒縣財政局采購辦。該辦主任劉斌稱,“我也是去年才調過來的,并不是很清楚。”對于連續(xù)發(fā)生兩起訴訟問題,劉斌對記者表示,“發(fā)生不退保證金這樣的事,確實太不應該了??h里為此開了好幾次會,從這以后,保證金都是要求打到公共資源中心賬戶,這個代理公司都被拉入黑名單了。之后,也要求做標書不能發(fā)生任何問題。”

劉斌表示,針對這一次的招標,他們已于8月20日受理了投訴,目前正在調查當中,按程序會30個工作日給予回復,如對回復有異議還可到縣紀委舉報。不過其也坦言:“業(yè)主單位也是傻瓜,太急了!就不能等專家評審完了再公布嗎?那樣競標人就不會有意見了。”

專家:監(jiān)管部門應主動作為、問責

“招標過程連續(xù)發(fā)生這么多問題,是很罕見的,業(yè)主單位和監(jiān)管部門疑存失職行為。”一位多年從事政府采購評標的專家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這樣表示。

該名專家認為,從該縣的情況來看,應該從招標文件制作、規(guī)范招標程序、篩選代理機構等多面入手,做到信息完全公開并嚴格執(zhí)行,徹底防止各種事后問題甚至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招標投標雙方的合法權益。

他介紹,同時,在完善評標方法和規(guī)則的前提下,監(jiān)管部門應主動作為,加強監(jiān)管,對于存在失職瀆職問題,相關部門應進行問責。

(原題為《用錯國標、官司纏身 上饒縣營養(yǎng)餐采購項目招投標被疑存失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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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吳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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