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場監(jiān)管局發(fā)布價格提醒告誡書

2021-08-02 13:58:34 來源: 食品安全導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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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谑袌霰O(jiān)管局發(fā)布價格提醒告誡書
  
  本刊記者 曾斌斌
  
  近期,??谑行鹿谝咔橛兴磸?,??谑惺袌霰O(jiān)督管理局向各類經營主體及相關單位發(fā)布價格提醒告誡書,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規(guī)范市場價格行為,保障口罩、消毒用品、體溫計等防疫用品;蔬菜、糧油、肉禽蛋等生活必需品及其他產品價格穩(wěn)定,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權益。
  
  一是各類經營主體及相關單位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guī)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guī)定》和《規(guī)范促銷行為暫行規(guī)定》等價格法律法規(guī)和相關價格政策,增強社會責任感,自覺加強價格行為自律,要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不得擾亂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同時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市場保供穩(wěn)價工作,自覺維護良好市場價格秩序。
  
  二是認真落實明碼標價制度,切實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識醒目。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捆綁銷售、搭售其他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是經營主體開展促銷活動時,不得利用虛構原價、虛假優(yōu)惠折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四是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不得有排除、限制競爭的價格壟斷行為。
  
  五是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過快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六是除生產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fā)生異常波動的商品。
  
  七是各行業(yè)協會要積極引導經營者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價格秩序,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操縱市場價格。
  
  八是各經營主體應當加強價格自律,強化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意識,建立和完善內部價格管理機制和糾錯機制,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
  
  海口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要求,經營者要認真開展自查整改,加強自身價格管理。該局將加強市場價格監(jiān)管,暢通投訴舉報渠道,持續(xù)加大執(zhí)法力度,緊盯群眾投訴舉報、輿情反映,嚴肅查處借疫情防疫之機囤積居奇、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物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對經提醒告誡仍然不整改的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并對典型案例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
  
  同時,??谑惺袌霰O(jiān)督管理局歡迎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對有關經營者的價格違法行為進行監(jiān)督,若發(fā)現存在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15、1234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責編:韋昌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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